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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3月05日 星期一

为避免因职工不能直接办理领取手续而产生的企业截留、挪用或延迟支付

莱西工伤保险社会化发放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05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李焕青 时国林) 山东莱西市自2013年1月起,着手调试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相关程序,目前,调试工作基本结束,预计3月份可正式运行程序,届时,工伤职工可持本人存折直接到金融机构领取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化发放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委托的金融机构直接将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至职工手中。莱西市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发放的程序是:企业或工伤职工个人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结论书和工伤职工本人的存折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发放申请;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打印工伤待遇审批表;企业或工伤职工本人在工伤待遇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审批通过后,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当月将相关待遇拨付至工伤职工个人账户;工伤职工持本人存折到开户银行直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可有效避免因职工不能直接办理领取手续而产生的企业截留、挪用或延迟支付问题,确保了工伤职工能及时、足额领取到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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