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授予张丽莉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工人日报》(2013年02月28日 03版)
本报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沈刚)“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全国妇联作出决定,授予张丽莉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据介绍,这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包括:面对生死抉择挺身而出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语文教师张丽莉;坚守媒体神圣职责、与党心民意共振共鸣的人民日报社高级记者卢新宁;下岗创业不忘回报社会的江苏省吴江市巾帼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钱阿玲;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医院副主任医师王争艳;传递先进企业文化的河南省郑州海龙集团董事长徐晓;在高危岗位奉献青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66427部队销毁站副站长兼专业技术10级助理工程师刘晶;在人类基因研究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黄薇;潜心藏区农业一线填补品种科研空白的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室主任尼玛卓玛;带领班组创立百项创新成果的中航工业西飞国航总厂“薛莹班”班长薛莹;传播现代农业发展理念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市周家镇东跃村农民刘彩华。
全国妇联还同时授予北京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心主任艾冬云等30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女检察官协会等20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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