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谈工会审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之对策
包俊宗观点
有必要对工会审查审计做深入研究,厘清工会审查审计的本质属性,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尽可能赋予工会经审组织违规处罚权、强制执行权,增强工会审查审计的权威性。
审查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工会经审工作发挥效能的关键环节。但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审查审计意见落实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会经审组织审查审计的权威性不够,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工会经审组织不同于国家审计机构,没有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制权力,几乎无法做出审计决定,即使可以就有关问题做出决定,也缺乏落实的手段。
二是审查审计意见过于原则或者不切实际,难以落实。与国家审计机构相比,工会审计人员职业能力整体相对较低,许多审查审计项目质量不高,审查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提出的整改意见与实际不符,被审计单位无所适从,无法整改。
三是要求整改的一些内容整改后可能会对该单位的经营管理相关指标带来影响,本单位不愿意整改。如工会所办企事业单位存在的一些呆坏账或者已经损毁、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该及时处理,但经营者为了不在本人任期内减少本单位的资产总额,不愿意及时下账或做呆坏账处理。一些单位为了避税,故意不按照有关规定做账。
四是被审查审计单位对需要整改的事项不够重视,认为无关大局,不甚紧要,提不上议事日程,得过且过。有的单位对经审组织地位职能作用和经审组织与工会委员会、工会各部门以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认识不清,有的连审查审计意见落实的责任主体、整改主体都没搞清楚。
如何解决审查审计意见整改难的问题?根据近些年各地工会的实践探索,建议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完善工会经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经审组织必要的强制处罚权力。近些年,在工会经审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各级工会做出了很多探索。2011年,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了《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对工会审计工作进行了强化和规范。条例作为工会审计应该遵循的最高规章制度,虽然规定了工会经审组织可以做出审计决定,但缺乏具体落实的相关规定,经审组织的审计决定权依然难以落实到位。再者,国家把工会经审组织定位为内部审计,工会经审组织审计缺乏违规处罚权、强制执行权,这损害了工会审查审计的权威性,也成为被审计单位不重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原因。鉴于我国工会组织是一个独立于政府财政体系之外,且资金资产总量大,又实行经费独立原则,国家审计机关很少对其进行审计监督,因此,有必要对工会审查审计做深入研究,厘清工会审查审计的本质属性,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尽可能赋予工会经审组织违规处罚权、强制执行权,增强工会审查审计的权威性。
二、明确各级工会委员会及被审计单位在审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工会委员会与工会经审委员会同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经审组织负责审查审计工会委员会及其所属单位和下一级工会经费资产收缴管理情况。因此,审查审计意见整改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工会,整改主体是被审查审计单位。各级工会对此应有明确认识,并且应通过适当方式对此予以强调和落实。从一些地方的实践来看,各级工会应该建立审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督察办法,定期对审查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
三、提高工会经审组织审查审计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审查审计意见的针对性、操作性。由于工会审计人员数量少,力量不足,技术技能薄弱,工会经审组织审查审计的质量和水平整体较低,审查审计后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应从各自实际出发,通过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表彰、开展审计质量年活动、与政府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机构联合审计等措施,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应把提高工会经审干部业务技能作为提高审查审计质量水平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会经审干部培训规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适应性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四、发挥经审组织在审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中应有的作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虽然只是审查审计业务的实施主体,而非整改主体,但作为整个工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工会经费资产收缴管理使用的监督者,在审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负有督促的义务,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应按照有关规定,利用开展审计回访、经审调研等机会,跟踪、检查审查审计整改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应及时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出有关审查审计整改的意见建议,积极协助同级工会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审查审计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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