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医院职称评审开辟通道
北京市民办医院从业人员可评职称
《工人日报》(2013年02月22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郭强)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该市民办医院从业人员将不受体制、户籍、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可自主参加职称考试与评审。
近日出台的《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在北京地区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医院,不论经营性质、不论医院级别,凡是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和劳动关系,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自主参加职称考试与评审,且不论户籍、人事档案是否在京,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而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与公立医疗机构评价标准一致。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民办医院有3000余家,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卫生从业人员达4万余人,占全市卫生人员总数的17%。然而,一直以来,民办医院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受户口、档案等条件限制,很不利于吸引外地优秀医疗人才,阻碍了医疗专业人才队伍发展。
有关人士认为,此举破除了以往民办医院医务人员参评职称的准入障碍,打破户籍、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打通了民办医院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渠道,将为民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评价支持,对促进民办医院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将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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