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健全社保体系
将试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区管理
《工人日报》(2013年02月19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山东省政府近日就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出台意见,“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将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把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并试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逐步纳入社区管理。
“十二五”期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率先实现保障人群基本覆盖。到“十二五”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有望达到5683万人,覆盖60%以上人口。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将稳步增长,争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稳步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继续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适时提高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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