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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2月16日 星期一

所谓专利署名权,就是发明人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权利。为了争夺一项市场潜力巨大的专利,几家公司进行了一场被称为“中国专利署名第一案”的诉讼

“我的孩子跟谁姓”

■丁一鹤
《工人日报》(2013年02月16日 07版)

假如你姓刘,假如你是孩子的爹,你的孩子是不是该姓刘?按照咱中国人的逻辑,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有人说这孩子不是你老刘的,并在你给孩子上了户口后,又有人非要当孩子的爹,也给这个孩子上了户口改了姓名,不但让你老刘当不成爹,而且这孩子一年赚好几个亿还没你啥事,你干不干?你当然不干,当然要为这个孩子正名,当然要把孩子夺回来。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中国专利署名第一案”,不但牵扯了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的4位专家、两家规模数亿的高科技企业,还引发了多起扑朔迷离的官司。

高科技 “ 娃娃 ” 的前世今生

学名叫作“长链二元酸”的东西就是那个被争夺的“孩子”。长链二元酸是一种合成尼龙、香料、油漆等产品的原材料,目前全球市场需求量巨大。按照中国科学院简报的说法,以长链二元酸为主要原料的产品年总值超过420亿美元。

再说孩子的“母亲”。生产长链二元酸目前主要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化学合成法,需要非常复杂的生产工艺,弊端包括成本高、危险系数高和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第二种是生物合成法,是由中国科学院已故院士方心芳开创的。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研究员陈远童教授,开发研究出应用热带假丝酵母菌种和生产长链二元酸的技术。生物合成法成本小、产量高,也就更具商业价值。

陈远童掌握着长链二元酸的菌种,相当于生孩子必须的“卵子”。可以被看作这个“孩子”的“母亲”,

美籍华人刘修才博士和他的研发团队,可以看作孩子的父亲。

生物工程专业出身的刘修才,1994年回国创业。他对陈远童手中的生物技术和菌种颇感兴趣。经朋友介绍,两人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刘修才于1997年成立了北京凯赛有限公司,3年后公司落户上海浦东高新技术产业区,更名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凯赛生物),并以250万元的价格从中科院微生物所购得5个菌种。

刘修才准备规模化生产时发现,在试验室生产长链二元酸的专利菌种和技术,在低成本规模化生产时达不到实验室要求。也就是说,菌种是好菌种,但很难大批量生产。就像有了“卵子”与“精子”,没有受孕就生不出孩子一样。

生物技术是朝阳产业,硬着头皮也要往前闯一闯。刘修才汇聚国内外志同道合的同行和他的研发团队,投资5亿元历经5年时间,终于攻克了长链二元酸规模化生产的核心技术。

凯赛生物抱上了 “ 金娃娃 ”

2001年7月,上海凯赛在山东济宁市设立山东凯赛生物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凯赛),承担长链二元酸项目的生产。

在此之前,中科院微生物所曾经将菌种和生产工艺转让给山东淄博广通公司等企业。山东凯赛建厂之初,在淄博广通公司工作的王志洲被聘请到山东凯赛公司工作。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王志洲自2001年7月1日起,在山东凯赛任生产技术经理,后任副总经理。

山东凯赛的另一名骨干人物是葛明华,他自2002年8月2日起在山东凯赛工作,先后在生物工程、技术质量岗位工作,后担任技术质量部长。

到2003年10月,刘修才的科研团队经过成百上千次试验,掌握了制配长链二元酸的核心技术。根据2000年6月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中科院微生物所授权凯赛生物拥有专有技术改进后的专利申请权。

2006年8月7日,凯赛生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ZL200610029784.6号“一种以脂肪酸或其衍生物为原料制配得到的长碳链二元酸及其制配方法”发明专利(下称在先专利),公开日为2008年2月13日。凯赛公司的科研人员雷光、李乃强在这项专利上署名。2011年1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记载专利权人为凯赛生物、山东凯赛。

在凯赛生物申请在先专利前后,陈远童也申请并获得授权了多项专利。但陈远童的专利主要是涉及菌种的培育,而不是规模化生产的方法。这其中有一个不得不提及的细节是,在凯赛生物的在先专利申请期间,陈远童想参观一下山东凯赛的生产车间,因为一些关键生产环节涉及商业秘密,山东凯赛拒绝了陈远童的要求。

山东凯赛投产后效益巨大,到2010年,凯赛生物的长链二元酸产品在中国市场占有率达到95%,国际市场占有率接近50%。这一年凯赛生物净营业收入为3.8亿元,毛利润为7348万元。

“我的孩子怎么成了别人的”

凯赛生物接下来的动作是在纳斯达克上市,但还没上市,却开始风波不断。

2008年7月30日,山东凯赛副总经理王志洲提出辞职,接着技术负责人葛明华离职,跟随他们辞职的还有数位山东凯赛的员工。随着山东凯赛两个主要骨干的辞职,一系列官司接踵而至。

第一波冲击来自于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山东瀚霖)。2010年初,山东瀚霖公开发布律师函,称山东瀚霖对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方法享有专利权。

此时,凯赛生物才注意到,山东瀚霖是成立于2008年4月的民营企业,最初注册资金为10万元。山东凯赛副总经理王志洲离职20天之后的2008年8月20日,山东瀚霖注册资本增至1.6亿元,其中,王志洲出资80万元成为股东之一。2008年12月23日,山东瀚霖的经营范围变更为长链二元酸及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进出口业务。2009年6月16日,中科院微生物所研究员陈远童成为该公司股东。

山东瀚霖横空出世:2008年11月,山东瀚霖宣布开工建设1万吨长链二元酸工程项目。2009年4月,山东瀚霖与中科院微生物所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购买了2个长链二元酸菌种及生物发酵技术。2009年6月,陈远童被山东瀚霖聘为首席生物科学家……

前有辞职的王志洲、葛明华,后有出让菌种和制配技术的陈远童。山东瀚霖规模化的生产技术哪里来的?

凯赛生物将山东瀚霖售卖的产品送到上海复旦大学分析检测中心,检测结果是山东瀚霖的产品与凯赛生物的产品极为相似。凯赛生物认为,山东瀚霖使用的是凯赛生物的在先专利技术。凯赛生物认为这相当于“我养大的孩子让别人抱走了”。

扑朔迷离的连环官司

2010年5月,凯赛生物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山东瀚霖侵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

2010年7月,山东瀚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凯赛生物的专利无效。2011年1月2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6170号审查决定,裁定凯赛生物的专利无效。

上海凯赛生物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第16170号审查决定。2011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维持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

2010年10月,凯赛生物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山东瀚霖,理由是山东瀚霖“虚假宣传”并对凯赛生物进行了“商业信誉诋毁”。2011年8月20日,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山东瀚霖存在“虚假宣传”,但不构成“商业信誉诋毁”。

与此同时,山东瀚霖与中科院微生物所共同向山东青岛市中级法院起诉了凯赛生物、山东凯赛,理由是凯赛生物侵犯中科院微生物所的专利权。

至此,凯赛生物与中科院微生物所和山东瀚霖之间,已经在北京、上海和青岛等地打起一系列行政和知识产权官司。

中科院微生物所与山东瀚霖合作后,申请了多项专利,这些专利的署名人分别有中科院微生物所所长黄力、副所长刘双江、研究员及山东瀚霖股东陈远童、高级工程师傅深展、山东瀚霖法定代表人曹务波、股东王志洲、职员葛明华7人。

中科院的4位专家,都是业界赫赫有名的权威人士。但是,在山东瀚霖的专利引发各种纠纷之后,黄力、刘双江两人主动申请撤销了在专利中的署名。

“ 中国专利署名第一案 ” 了犹未了

2011年6月, 凯赛在先专利的署名人雷光、李乃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黄力、陈远童等7人及山东瀚霖侵犯了他们的发明人署名权。

两位原告提交了王志洲和葛明华在山东凯赛和山东瀚霖先后任职的证据。还提供了山东凯赛2003年至2005年的试验记录、标准化操作程序,以及用于研发专利的设备购买合同。

在一审过程中,法院要求被告方对涉案专利的对比情况陈述意见,但被告方在庭后提交书面意见称:上述对比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因此不发表意见。

法院将涉案专利与在先专利对比,发现二者在技术构成上或者完全相同、或者在数值选择区间上有重合之处,加上王志洲、葛明华有可能接触雷光、李乃强的技术方案,且被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他们独立研发了涉案专利申请,应认定涉案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为雷光、李乃强。同时,法院考虑到黄力、刘双江已于2011年2月14日终止了侵权行为,不再判令他们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涉案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为雷光、李乃强;确认7名被告侵犯署名权;陈远童、王志洲、葛明华等5人在《科技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

所谓专利署名权,就是发明人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权利。就像孩子的爹有理由让孩子随自己的姓氏一样。

一审判决后,被告方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日前,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至此,这起扑朔迷离的“中国专利署名第一案”似乎尘埃落定。但中科院微生物所、凯赛生物、山东瀚霖之间的纠纷了犹未了,下一步的对簿公堂或仍将是硝烟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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