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监察网格化管理,畅通绿色维权渠道
【清欠行动进行时】各地多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本报讯 (记者罗娟)强化工资保障金制度、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畅通绿色维权渠道。连日来,全国各地出台实施多种措施、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拿上钱过好年。
2012年以来,江苏省坚持将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和租赁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抽样调查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2799家,劳务承包企业(工程队)770家,用工人数343.94万人;租赁企业222家、职工6660名。同时开展定期排查和特殊敏感时期重点排查活动,全面建立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三色预警”制度。
狠抓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山西省将辖区内的全部用人单位纳入监管网格,每个网格都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全省共建立执法责任网格9791个,配备专、兼职劳动监察员4500人。
湖北省则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和应急值班制度,畅通各类渠道,做到电话投诉有人接听、上门投诉有人接待、网上投诉有人查收、媒体信息有人浏览,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内部,建立省、市、县(区)联合执法的快速反应机制。
高峰期农民工总数达到7万人的北京市昌平区,在“无拖欠工资”工作上采取了“四个注重”措施,坚持注重事前干预、源头防范;注重快查快结、调处结合;注重协作联动、形成合力;注重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实施,让年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了坚实的基础,效果实实在在看得见。
截至2012年底,江苏省共发现欠薪单位1255户,存在欠薪隐患单位733户;通过执法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1.5亿元,涉及农民工4.3万人。截至目前,山西省各地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9起。湖北从专项检查启动到去年12月底,全省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2202.71万元,涉及农民工1.02万人。2012年,北京市昌平区群体性讨薪事件同比下降16.1%,投诉案件同比下降30.6%,全年发生拖欠工资案件369件,达到2009年来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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