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行动进行时】清理欠薪“硬任务”靠制度来落实
●吉林:清欠确定“包保责任”
●广西:开通清欠“绿色通道”
●青海:工资支付实名登记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住建、总工会等部门对辖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自去年11月下旬至今,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0.8万元;天等县人社、法院、工会等部门,先后深入50多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为农民工追讨欠薪300多万元……临近春节,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频频收到各地清欠的“战绩”。
1月6日,自治区总工会下发了《关于继续推动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对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绿色通道”,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调查取证,适时公布欠薪处置有关信息。
本报讯 (记者彭冰)由于拒不缴纳工资保证金,且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两家外地建筑企业近日被吉林市政府取消招投标资格,清除出建筑市场,这是吉林省“五措并举”治理欠薪的一个缩影。“五措”,即:工资保证金制度、应急垫付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周调度制度、领导包保责任制。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起,吉林省在已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应急垫付机制、执法联动机制等制度的基础上又实行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省还采取了领导包保责任制,对于重点难点欠薪案件,由省厅挂牌督办,要求地方党政作为“硬任务、硬指标”严格落实。
据了解,吉林省通过五措并举,严格治理,去年一年,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3025件,为65795名农民工讨回工资5.79亿元。今年年初,该省接到投诉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0件,涉及农民工人数1746人,涉及金额0.32亿元,至1月中旬,全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移交给公安司法部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大案件共11起。
本报讯 (特约记者邢生祥)以往,每到年关,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门口总是聚集着许多前来讨薪的农民工。从2011年开始,讨薪的农民工队伍明显减少。
“现在西宁市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越来越严,我们根本不敢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但不敢,还要做好日常的工资实名支付表的登记统计等工作。”西宁市某建筑企业负责人李先生说。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之前,按工程款1%的比例向人社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上一年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要按双倍缴纳。”2009年,西宁市率先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2012年,西宁市再次率先出台并实施建设领域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金额)、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要设立劳务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编制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务工人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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