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处处破绽的回应何以服众
近日,广东深圳宝安区司法局被曝挪用社区矫正经费,购入20多台新款手机,发放给该局公务人员,每台手机市价5700元。该局回应称,购买手机属实,共计花费158640元,手机用于对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称是按照市局要求办理。但据深圳市司法局有关人士回应,市局从未要求过买手机。(见1月30日《南方都市报》)
假如看到公款买了高端手机,便认定是用来发“福利”,不免武断和仓促。就好比笔记本电脑,既可以是私用,同样可以是办公之用,当然不能因为公款买了笔记本电脑,便认定其沦为个人福利。同样道理,手机是通信工具,但其功用却并不局限于个人,一些公务活动也离不开即时的通信。而且随着手机的功能日益强大,智能手机已然成了移动办公终端。假如高端手机的政务应用,能明显提升公务管理的效率,当然不必拒之门外、视作禁区。而用作公务的手机,无论是手机本身还是产生的通信费,自然也就没有理由让个人埋单。
以上述司法部门为例,社区服刑尽管更显人性化,也可降低直接管理成本,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却并非易事。这个时候,既然只需给社区服刑人员配个手机,便能对其行踪了如指掌,那么,移动定位服务的引入,还真是有的放矢解决了这一难题。
既然叫做“社区矫正应急管理终端”,自然是要配备给社区服刑人员随身携带,才能实现其定位初衷。司法局却讳莫如深,公开回应漏洞百出。先是说“购置高端手机是按市局的要求”,这一说辞却遭来市局“从没要求过”的否认;就连此业务属于“预存话费送手机”商业优惠的说法,也在运营商那里被证实为“无此活动”。既然公开回应中都处处暴露破绽,“手机用于对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的说法究竟是真是假,恐怕同样扑朔迷离。
值得追问的是,25台高端手机共计花费158640元,既然是从社区矫正费用中列支,这笔投入的成本与效益是否做过事前评估呢?高端手机究竟配给了谁?又是哪些服刑人员在享受如此“福利”呢?倒是不妨一并公之于众。□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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