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会干部基层调研有“硬指标”
省总机关干部每年不少于60天,市县工会干部不少于90天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31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惟有身心‘沉’在下面,才能‘接地气’做好工会工作。”1月29日,四川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罗茂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四川省总下发了贯彻落实“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省、市、县三级工会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其中,要求市县工会干部每年不少于90天。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工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围绕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省总机关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市、县工会干部不少于90天,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工业园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企业工会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服务职工上。
通知还提出,建立健全工会领导机关重大决策调研制度,坚持重大问题不经调查研究不决策,确保工会领导机关在做决策、布置工作时主动听取下级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后搞好落实和反馈。
通知强调,实行服务职工的绩效考核,建立工会干部联系基层、服务职工档案制度,健全工会台账,对联系基层、服务职工的组织领导、参与干部、驻点时间、职工意见、所办事项、办理结果、职工评价等内容进行详实记录,作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服务职工可追溯、可检查、可考核。构建服务职工社会评价体系,对于服务职工不积极而造成重要影响的,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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