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目前大规模推广尚有难度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郑新业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27日 02版)
问:您对推行房产税改革现状怎么看?
答:当前推行房产税主要目的有二:调控房价和给地方政府提供主要税源。就调控房价而言,房产税并不是适当的工具,更适当的工具是货币政策。就为地方政府寻找主要税源这个目标而言,也不合适。
第一,宏观税负已处于较高水平。地方政府收入究竟多高需评估。由本地一般预算收入和转移支付、土地出让金等构成的地方政府财源还能支撑其公共服务所需资金。房产税推进显然会增加宏观税负,并加重居民和企业税收负担。目前看不到税收增加的必要性。第二,即便要为地方政府找税源,也存在资金需求和税基不匹配问题。那些需要公共资金的地方,恰是房产税税基较低的地方。而那些税基高的地区,反而是财力较充裕地方。
另外,由于房产税税基的评估需要专业技术知识,对税收制度也有较高要求。就大规模推广房产税而言,这两方面困难仍会是实质性。
问:未来如何稳妥扩大房产税改革?
答:第一,搞清楚房产税设立的目标是为公共服务筹资,还是宏观调控工具?第二,通过将增值税的税率从17%降到10%,以降低宏观税负,减少企业和居民负担。第三,从长远规划看,房产税应与当地具体项目、指标挂钩,比如学区。希望获得更好教育资源的个人付税,而减轻一部分政府负担,更好地实现公平。现在小区物业费类似房产税,小区居民可通过控制这部分资金用于改善小区质量。
(本报记者曾一巳 采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