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3年01月27日 星期一

立法缺位、顶层设计缺乏和相关配套措施缺失,使得房产税改革推进举步维艰

【本周聚焦】房产税改革期盼“轻装上阵”

本报记者 曾一巳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27日 02版)

编者按

房产税改革的推进已有多年,然步履维艰。2011年,上海和重庆有关房产税征收暂行办法相继出台,房产税改革试点进入实操阶段。然而至今已近两年,效果并不显著。

调查发现,立法缺位、顶层设计缺乏和相关配套措施缺失困扰着房产税改革向整体和纵深推进。一个普遍共识是,房产税改革,关键在于能否做到重点兼顾弱势群体利益的同时,稳妥有效地推进。


进入2013年元月,一直是税制改革热点的房产税再度成为话题。

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称,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方案,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

1月15日,温家宝总理表示,从中长期看,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要认真研究,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

消息一出,再度引发各界热议,业内外人士普遍认为,如何稳妥有效地向整体和纵深推进,是目前改革面临的难点和关键。

两地试点难达预期

截至目前,仅上海和重庆两市正在进行房产税的改革试点。

在上海,开展对居民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免税住房面积标准为人均60平方米。

在重庆,对新购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以上的房产征收房产税,税率为0.5%~1.2%。从今年1月1日起,重庆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开始执行新标准,应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为12779元/平方米。两地计税依据皆为房产原值,但政策未统一。在税收标准、征收对象上都有一定区别。前者对第二套房产,后者对高档住房,符合标准被征收房产税的房产数量有限。

目前结果显示,当地房价未降、政府财政收入也未明显增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两地高端房地产市场价位趋于平稳。

2010年4月17日,房产税成为新“国十条”出台,引发热议。一个半月后,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此后,国家发改委官员表态,房产税改革推进暂无总体安排,但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2011年,上海和重庆有关房产税征收暂行办法相继出台,房产税征收工作进入实操阶段,当年不少专家对2012年扩大试点充满预期。

2012年6月30日,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实现联网。这被认为是扫除房产税征收障碍第一步。当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北京、深圳、广州、湖南等地都被猜测将是下一个试点地区,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很多地方在产权确认、统计口径、税率等技术上已具备条件。但当年并未有更多地方接到房产税试点通知。

事实上,房产税并不是新税种,它具有一定历史且已被不少国家征收。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并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只针对经营性资产。

学界政界争议声大

房产税是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业内外众说纷纭,关于房产税推广的传闻与辟谣更是反复。该不该征?何时扩大试点?怎么征?学界、政界争议声大。

支持者认为,在其他行政措施应对房地产价格飙升方面效果不明显情况下,房产税将税收从开发环节后移至销售和保有环节,增加物业持有者的成本,从而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调节需求结构从而遏制高房价,调控房地产市场。

与此同时,也有观点认为房产税应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优化我国土地收入结构和地方税体系,而不是以再分配为目的。

另外,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产税将实现“双赢”。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就主张,房产税应在全国全面推开,但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但也有很多专家质疑房产税对于打击投资投机性买房、增加地方财力的作用,甚至认为很可能会误伤普通消费者。首先,他们认为房价并不会应声落地。在征收房产税历史较长的国家和地区,房产税主要用于税源房地产周边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和公共开支,反而利于当地房地产的保值和增值。有学者提出,房地产泡沫并未因房产税的征收而在世界范围内终止。加之目前房价高的原因不仅仅是税的问题,还涉及金融环境等多重因素。有业内人士质疑,限制了买房,其他可通过投资增加财富的方式还有什么?

其次,就目前两地试点来看,房产税并未显著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在地方财力和房屋价值成正比的情况下,房产税并不能成为收入不足政府的“救命稻草”。另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顽疾能否避免或消除也是问题,怎样才能让房产税征收到最合适的人群,将改革成果惠及普通住户,是个难题。

“不了解。房子这么贵了,还要交税?”这是记者近日就房产税采访一批年轻就业者们最直接的共同反映,打着“劫富济贫”旗号的房产税并未获得普通民众的热烈期待,反而令不少人难以接受。

记者随后对几大门户网站的网友评论深入了解发现,反对呼声不小。网友cnbyc表示,“开征房产税只能让赋税转嫁到最终的买房人和承租人身上,房产商、炒房团、甚至地方卖地集团不会有丝毫影响”。此外,炒房者也并未因房产税而承受太多压力,二手房放量也未如外界认为速度放快。

记者走访了链家地产北京天宁寺店,工作人员表示,房产税的预期并未让拥有多房产的投资客着急出售房产,二手房市场仍是供不应求,并称最后即使出台了房产税,税负重担只会转移给下一拨买家和租客。

制度配套尚需时日

除了目前观点分歧和部分民众难以接受外,房产税改革还面临一系列实操层面的难题。业界人士表示,平稳推进房产税改革,需要立法、顶层设计以及多项对策的配套跟进,尚需时间进行多方准备。

调查显示,当前有关房产税的相关法律尚不健全、政策不完善。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房产税征收不合法,开征缺乏法律依据,尤其70年产权土地制度更令房产税在法理上争议多。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称,涉及个人财产税征收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解决。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认为,房产税必须立法,通过让官民良性互动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从房产登记、数据共享到征管、税收支出,从立法到执法,都需加强研究,建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公正的争议解决机制和监督机制。

从技术上看,相关配套信息系统建设尚不到位。汪康指出,房产税推广目前受限于完整信息系统缺失等因素影响。全国范围土地调查、房屋普查尚未完成,富人隐藏财富、逃税避税的行为尚难解决。只有清楚每个人实际拥有房产数,才能完成合理征收。

针对当前居民住房信息不完善,房产价值评估、征收范围、征收基点、税率等相关细节不确定,业界普遍认为应从较易操作的地方开始试点,从高端住宅、增量为主入手。通过政府和学术机构合作、试点效果的讨论,从而确定关于房产税实施方案。

此外,对房产税定位还存在争议。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不清楚开征房产税的目标是什么。针对房地产的税收已有7大项共37种税费,居民负担不轻。房产税是为了调节住房需求,还是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定位不清结果是征收对象也模糊不清。

对此,专家建议从税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贾康表示,房产税征收必须与房地产交易等环节的有关税种进行整合,合理安排税收负担。有专家表示,推行房产税过程中,应有相应减免优惠措施,并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将房产税负担与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相挂钩。

综合多方调查显示,目前不少地方政府仍依靠房价坚挺获得更多土地财政收入,经济发展还在依赖房地产热度。

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看来,对于房产税改革,地方政府“虽不反对但至少是不积极”,要完全铺开还需“理清收入,摆脱目前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