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工资协商规范提升
建立起326人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8070家企业开展了工资协商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24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李志超)山东德州市总工会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至去年底,该市已建立起326人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8070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单独签订工资专项合同或协议的企业达4720家;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97份,覆盖企业1004家;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259份,覆盖企业2346家。
德州市总对照《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工资协商内容以提高普通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收入和保障困难企业职工工资按时发放为重点,确保2012年度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建会企业的70%以上,其中30%以上的建制企业达到协商代表产生程序、要约程序、会议程序、审议通过程序、备案程序“五规范”标准。
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德州市总自2012年9月23日开始,利用100天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由工会主动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活动期间,全市共发出要约书4128份,企业接到工会提出的要约书后全部应约,在约定时间进行工资集体协商。2012年,续签工资集体合同4134份,新签工资集体合同922份。
该市还注重选树培养典型,以典型带动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2012年以来,共选树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先进典型6个,行业典型11个,区域性典型5个,并及时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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