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新政
为独生子女父母提供养老补贴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15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靳彦丽 程春钧)未来三年,河北省将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这是记者从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河北省贯彻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中了解到的。
《实施意见》提出,为基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该省将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健全和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奖励政策,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空巢老年人口将进一步增多,养老保障体系和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巨大压力。”河北省人社厅有关人士说,计生政策实行已逾30年,按照60岁以上老年人口在人口中的比例达到10%的老龄化标准,河北省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93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十二五”时期,河北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据预测,全省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预计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08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5%。
据了解,在未来三年,河北省将大力发展养老等福利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加强社区福利设施建设;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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