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重兵”防控银行业三类风险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15日 04版)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刘诗平 苏雪燕)中国银监会14日召开2013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强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是首要任务,严防信用违约风险、严控表外业务关联风险、严管外部风险传染。
严防信用违约风险,重兵防守平台、房地产等贷款风险。随着银行业规模扩大、业务增多,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类潜在风险都可能累积增大。
银监会强调,对平台贷款风险,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对房地产贷款风险,落实差别化房贷要求,加强名单制管理和压力测试;加强监测企业集群风险,分门别类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对产能过剩行业风险,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风险可控。
严控表外业务关联风险,严格监管理财等业务。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
专家认为,近年来,银行新兴业务和表外业务发展迅速,出现了一些风险苗头,特别是理财、代付和各类跨业合作业务,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严管外部风险传染,严防民间融资等风险渗透。重点防范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外部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渗透;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禁止银行客户转借贷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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