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应鼓励 监管需加强”
——民政部就如何全面提升孤儿收留养育水平问计基层
连日来,记者随民政部督查各地收留孤儿大排查工作组在东北三省开展督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此间表示,民政部门要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继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鼓励公民收养、寄养、助养,推动出台儿童社会福利条例,加大监管力度等途径,全面依法保护好孤儿合法权益。
10日,督查工作组在长春市救助管理站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全面提升孤儿收留养育水平问计基层。
“按照法规,孤儿应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实践中很多爱心人士和民间机构收养,从基层实际情况出发,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开门见山。
“爱心应鼓励,监管需加强。”长春市民政局局长徐连东说,在基层,大多数收养孤儿的都是好心肠的普通群众,真正企业家等条件好的收养较少,很容易出现资质不合格、有安全隐患等情况。
“我去过一些收养家庭,感觉在家庭中孩子可以享受亲情呵护,是他们成长的最好环境。但前提是应该核实收养家庭条件,尽可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受教育条件。”吉林省民政厅厅长张晶说。
“收养的个人和民间机构能否达到消防安全要求,达到食品卫生标准,收养能力如何,民政部门应切实履行起监管责任。”副厅长赵守信补充说。
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刘东认为,个人和民间机构收养孤儿涉及资质认定、收养程序、责任追究等问题,还要注意借收留孤儿为名,从事贩卖或敛财等不法行为。
“政府应进一步引导、扶持、帮助,鼓励社会爱心善举。”长春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冀莉说,个人、民办机构收养孤儿也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趋势,政府应制定完善落实好各项政策,该监管的一定要监管到位。
窦玉沛在总结发言时表示,各地要在鼓励、完善家庭收养、寄养、助养的基础上,发挥好儿童福利机构的资源优势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民办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孤儿收留养育水平。
据介绍,8日,民政部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黑吉辽豫晋冀等地,全面督促检查各地对个人及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大排查和流浪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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