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责令春节前办结所有欠薪案件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12日 01版)
本报贵阳1月11日电(记者赵福中 李丰)记者今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获悉,为维护广大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专项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春节前力争办结所有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
通知要求,贵州各地各部门应立即组织联合执法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逐一排查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和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提高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应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必须做到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
据介绍,当前,贵州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力度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公安部门被要求加大对企业欠薪逃匿等案件查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被要求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各级工会重点支持、帮助、引导农民工依法追讨被拖欠工资。
此外,贵州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完善长效机制,设立和完善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用于解决欠薪逃匿、诈骗等突发异常事件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将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工资。政府投资工程在春节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今后一般不安排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限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一律不批准新建设项目和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