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浊漳河污染,却未及时通报下游省市
“估计不足”的错误缘何一犯再犯?
山西天脊集团苯胺泄漏事件令人遗憾更须反思
今天上午,山西潞安天脊苯胺泄漏事故指挥部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事故抢险最新进展,长治市市长张保表示道歉。
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境内的天脊集团苯胺罐区发生了一起因输送软管破裂导致的苯胺泄漏入河事故。此后,与长治接壤的河南省安阳市和河北省邯郸市境内的浊漳河流域水体受到污染。这起事故随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经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发现泄漏后,有关方面同时关闭管道入口出口,并关闭了企业排污口下游的一个干涸水库,截留了30吨的苯胺,另有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1月6日晚间,在天脊集团苯胺泄漏事故处置进展情况第一次新闻通气会上,长治市市长张保表态称,此次事故要“真查,查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在介绍情况时称,“长治市政府和企业当即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堵、疏、清、拦、测、告’等有效措施,断源截污、控制蔓延。”
刘大山说,目前对泄漏事故直接责任人已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已被撤职。
1月7日,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爆裂软管位于一个成品罐的下方,苯胺库区有约2米高的围墙,原本不会被排入河道,但由于排水系统在苯胺库区出口处的一道阀门松动了,最终导致泄漏。在发生泄漏事故的排污渠内,经大量石灰粉掩埋处理后,渠道内污水结冰形成白色冰块,局部地段仍能隐约看到铁锈红色的污染物。沿河村民在接受采访时称,“前四五天河水是红色的,泛着沫子,洗衣服也一样,伴着红色。”
对已经流入浊漳河的约8.7吨苯胺,长治市通过在排污渠、浊漳河沿线设置数道漏物拦截坝、沿线投放活性炭、铺撒石灰粉等方式进行“围追堵截”。记者发现,在排污渠入河口处,数百袋活性炭垒成了一条10余米长的“碳坝”,截断了污染物流入浊漳河的通道。
污染影响饮水安全
此次污染,影响到了下游省市的饮水安全。
河南省安阳市政府发布公告称,此次泄漏事故造成该市境内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安阳市已提醒沿线群众暂停使用红旗渠、安阳河、岳城水库等水源用于人畜饮用和农田灌溉。
在受此次苯胺泄漏事故危害最大的河北邯郸市,市区从5日下午突发大面积停水,出现市民抢水储水风潮,很多商店矿泉水断货,而且有的价格涨了两三倍。邯郸市环保局5日在对浊漳河涉县水域水质检测中发现,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
事实上,在邯郸市5日接到通知前,浊漳河上游管理局就曾发现异样。1月4日晚间,相关工作人员发现浊漳河上游河面出现大量死鱼。相关负责人透露,因怀疑水体污染,管理局曾向上游的长治市相关部门核实,一直未得到回应。管理局及时通报了邯郸市,提前部署。
潞城市环保局局长张自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发生污染事故后,长治市环保局给下游的长治市平顺县环保局通报了情况,平顺县也采取了措施,给沿河各乡镇的负责人都通了电话。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信息并未及时通报给浊漳河更下游的河北、河南。
没有及时上报省政府
资料显示,苯胺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有机化工中间体,现有的苯胺对人体影响的研究还不够,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不把苯胺归类为人类致癌物,但美国环保署(EPA)则将苯胺归类为可能的人类致癌物。
在今天举行的第三次新闻通气会上,天脊集团党委书记王俊彦介绍,事故发生当天,该集团曾向驻地长治市下辖的潞城市政府报告了泄漏情况,报告泄漏量为1吨到1.5吨。但事实上并未引起政府关住。媒体披露这一事故后,苯胺泄漏量被修改为“有8.7吨泄漏进入浊漳河”。
长治市市长张保在今天的第三次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事故发生后,由于企业上报的外泄量是1吨到1.5吨,是一个比较小的量,这样就认为是一个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完全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有效处置,还没有想到这么一起当时认为是一个一般的很单纯的安全生产事故,能够延伸成环境污染的大事故,所以这些原因造成了我们没有及时上报省政府,这反映出我们对环保污染事故认识的不够、警惕性不高,特别是对苯胺进入浊漳河后产生污染的危害性估计不足。张保说,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本报太原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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