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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1月05日 星期一

据统计,2010年初至2011年中北京上演的350多部剧目中,低创作投入、低艺术质量、低道德水准的“三低剧目”竟占到一半以上

反恶俗,北京小剧场发布《自律公约》

坚持文艺社会使命,坚守戏剧真善美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05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李瑾)日前,孟京辉戏剧工作室等北京30余家小剧场经营与制作单位在京发布《北京市小剧场戏剧行业自律公约》,表示将坚持文艺的社会使命,抵制演出内容低俗、艺术水准不高现象。

此次小剧场戏剧行业自律公约的出台背景是,北京小剧场市场的持续走高的同时,一些低俗戏剧竟然占据相当份额的市场。从2005年起,小剧场话剧的潮流逐渐从京沪风行至全国。据道略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2010年北京小剧场话剧演出场次是大剧场话剧的近4倍。此外,上海、杭州、青岛、哈尔滨等地小剧场话剧的市场反响也日趋热烈。但是,小剧场话剧缺乏品质、管理混乱、低俗化倾向也一再为人诟病。据统计,2010年初至2011年中北京上演的350多部剧目中,“三低剧目”竟占到一半以上。

有业内人士认为,当下小剧场话剧的火热,与许多剧目“一味迎合观众”不无关系。不少剧目为利益所溺,一味搞笑而丧失艺术探索精神、人性道义的担当,引来观众对于小剧场话剧的误解与非议。

一位国家话剧院专业人士表示出自己的担忧,他认为,在日趋娱乐化、商业化的小剧场中掺杂着一些在国际小剧场中十分罕见的“三低剧目”——低创作投入、低艺术质量、低道德水准,以迎合大众的名义刻意低俗,以取悦大众的名义追求无聊,为谋取票房利益不择手段,全然不顾在文化意义上对观众和对自己应负的责任。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有小剧场戏剧演出场所22家,小剧场戏剧制作单位30余家。数量虽然渐多,但是彼此间的联系却微乎其微,多数是各自为政,独立经营,不相往来,甚至“同行是冤家”。在演出经营中,违规违纪等时有发生,演出内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低质低俗、思想性不强、艺术水准不高等现象。针对这些,2012年9月北京市文化局启动了北京市小剧场演出专项整治工作。

正视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剧场经营者和制作单位萌发了起草行业自律公约的想法。自律公约首先由戏逍堂和木马剧场负责人联合起草,后经过大家充分讨论和集思广益,最后形成了《北京市小剧场戏剧行业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包括坚持文艺的社会使命,促进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文艺的服务方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坚持文艺的创作标准,弘扬真、善、美,贬斥假、丑、恶;坚持文艺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艺术追求;坚持文艺的理论实践,不断提升艺术创作水平等内容,共同构建北京小剧场戏剧行业自律风范,彰显北京首善之区戏剧文化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推动北京小剧场戏剧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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