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检察院创新证人保护工作机制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05日 06版)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对该院2010年制定试行的《自侦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使之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更好地实现对接。
两年前,该院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自侦案件证人保护工作机制,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可能或已经受到威胁的证人及其近亲属,根据案件性质、危险程度等,由法警大队牵头,研究制定保护预案。
3年来,该院法警大队根据业务部门及证人的申请,先后实施证人保护工作4人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有效服务了自侦案件的办理,得到了省、市院的充分肯定。
(孙青松 郑潘柯 周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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