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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一

南通创建活动实行动态复核评估制度

复核不达标或超过4年未复核单位将被摘牌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25日 02版)

本报讯 (特约记者王君东 通讯员陆卫彬)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今后,将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拓展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同时提高创建标准,并推行3年期的动态复核评估制度。

据了解,南通市于2006年底启动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先后推出“评估改进行动”和“企业效益实现率、职工权益保障率、劳动争议下降率和职企双方综合满意率”的评估等活动,保持动态创建、持续改善,渐进提升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目前,该市有7000多家企业、11个工业园区参与了创建活动,其中,560家企业、3个工业园区成为南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46家企业、2个工业园区成为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工业园区),4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成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

该市此次出台的多项新举措包括:启动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与已开展的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并称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区。提高评审标准,企业自查自评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评和谐企业,经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第三方考评,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者可表彰为县(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县(市)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可申报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可申报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区域内有85%以上的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且有60%以上的企业综合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工业园、乡镇(街道)、村(社区)可申评县(市)区级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区;区域内有90%以上的企业开展创建活动,且有70%以上的企业综合得分达到85分以上者可申评市级示范区;区域内有95%以上的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且有80%以上的企业综合得分达到90分以上者,可申评省级示范区。

该市还全面推行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示范区)动态创建和动态管理。对获得3年以上的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实行评估复核制度,复核未达标或超过4年不申请复核的单位将被收回奖牌,取消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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