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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新闻特写】“职工特派员”上岗记

本报记者 孙覆海 本报通讯员 杨素青 杨佳佳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24日 02版)

隆冬季节,天寒地冻。刘凤芹又一次来到地处山东昌乐县城关街道的山东富利特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县总工会副主席,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该县的工资协商指导员,这是她第3次来到这里,指导该公司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

公司前两轮谈判并不顺利。一方面,职工要求工资增幅为25%;另一方面,企业认为原材料上涨过快,再加上扩大再生产等因素,提出增幅15%的上限。刘凤芹多次深入企业协调,历时两个月,通过3轮协商,经职代会讨论,最终确定了20%的工资增幅标准。该公司由此成为昌乐县第一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民营企业。而以刘凤芹为代表的工资协商指导员也迅速走红,被职工亲切地称为“职工特派员”。

据介绍,为破解该县工会干部人手短缺、协商代表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不足等难题,今年,县总决定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经过基层工会推荐,县总工会组织初审、面试,聘任的第一批117名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走马上任”。

刘凤芹介绍说,作为职工方的协商代表,每位指导员要直接参与基层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搜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工资协议合同草案。同时,负责收集和整理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等。

“我们一开始也不知道谈什么,怎么谈。”刚担任指导员时刘凤芹也面临挑战。但她认为,加强培训指导是建立起一支强有力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基本保障。于是,县总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对工资集体协商基本概念、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主要内容,以及协商策略、技巧、案例、合同文本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每名参加培训的指导员都成为敢出面、能谈判、会协商的合格指导员。

目前,该县专兼职指导员已达1000余人,活跃在城乡一线的各个企业。在指导员的带动下,该县已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180份,覆盖企业1220家、职工9.5万人,建制率达9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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