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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一

机关干部联系基层人人有“指标”

陕西省总建立服务职工长效机制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21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毛浓曦)“省总工会厅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确定1个困难企业作为联系点,处级干部每人至少确定1户困难职工家庭作为联系户。处级以上干部每年下基层走访不少于60天,结对帮扶困难职工1户以上,至少为企业和职工解决一个问题、办一件实事。”12月11日,陕西省总工会就贯彻十八大精神,建立和实施深入基层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向全省工会干部提出新的要求。

这些要求是在《陕西省总工会建立、实施深入基层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的。《意见》要求,认真总结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工会干部联系职工,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长效机制和工作考评制度,实现联系基层、服务职工的常态化、长效化。《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包括:深入调查研究、正面宣传引导、促进企业发展、解决职工困难、推进重点工作。

陕西省总在《意见》中提出,通过建立健全九项制度、机制来完成上述任务。这些制度、机制包括: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服务职工联系点、联系户制度;窗口单位直接联系服务职工制度;职工信访“主席接待日”制度;定期下基层调研制度;为职工办实事机制;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援助机制;年轻干部到企业一线实践锻炼制度;源头参与制度。

同时,《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服务职工能力建设、加强考核监督、营造舆论氛围的系列保障措施。陕西省总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着重建立一批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服务职工示范点;加强工会干部服务职工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建立服务职工工作台账,对服务职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参与干部、驻点时间、职工意见、所办事项、办理结果、职工评价等内容进行详实记录,作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及时将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或办理情况向基层和职工通报,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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