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唐山强化工会领导干部选任程序

贡献突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可推荐为工会领导班子成员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17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赵伟龙 杨杰)河北唐山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日前联合发文明确,不安排任期不满一届的干部担任县级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职务。县级工会主席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同级党委常委兼任,也可以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政协党员副主席兼任。

文件规定,县(市)区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委管理为主,市总工会党组协助管理。实行双重管理的县(市)区工会领导干部包括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县级工会常务副主席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对于长期从事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对工运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会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选拔为工会领导班子成员。

按照规定,调整任免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县(市)区委应提前与市总工会沟通协商,在酝酿领导干部人选时,应充分听取市总工会意见和建议。换届时,一般应提前两个月征求市总工会党组意见。

县(市)区委常委会拟定工会领导干部人选后,县(市)区委组织部应将拟任职人选和拟免职人选以书面形式发函征求市总工会党组意见,并附《干部任免呈报表》,属于提拔任用的应附考察材料。市总工会党组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应召开会议进行研究,1个月内作出书面答复。市总工会党组复函同意后,拟任工会领导干部方可到任。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