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分期赔偿吗 ?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15日 06版)
编辑同志 :
三个月前,我无证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遇李某避让不及,而将其撞伤。后李某虽已住院医治、花去4万余元医疗费用,仍落下八级伤残。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由我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今,李某提出要我赔偿其8万元损失,可我虽然愿意承担,却因自己只是一个年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农民工,而此前为给父亲治病也负债很多,如果要一次性支付确实无法做到。请问:我能否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承担该款?
读者 段芳芳
段芳芳:
你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李某作出赔偿。
分期付款赔偿又叫定期金赔偿,是指加害人按照一定的期限(年、季、月)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额。赔偿期限或支付的次数、赔偿金额等可以固定,也可以是相对确定。《侵权责任法》第25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也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即是说,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赔偿受害人损失,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提供相应的担保。鉴于你年收入不超过2万元,此前又为给父亲治病负债很多的情况,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在提供担保(包括提供担保人或担保财产如房屋等)的前提下,可以向李某分期付款的要求,争取获得其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果因李某拒绝而产生诉讼,你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相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法官 颜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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