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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一

近年来众多的商业竞争案例表明,一些企业对于商业竞争的认识,仍停留在“你死我活”的恶性竞争阶段

【观点】“同室操戈”呼唤商业理性

本报记者 刘静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12日 05版)

中国市值最大的上市民企之一的三一重工,前不久突然曝出其集团总部将要由湖南迁往北京的消息,一时惊动四方。媒体紧接着曝出三一重工与同城竞争对手中联重科之间的恶斗内幕,更是令外界震惊不已。

同为湖南省的工程机械巨头,三一重工和中联重科因为商业竞争,关系不断恶化,相继卷入“短信门”、“行贿门”、“裁员门”、“竞购门”、“间谍门”等多起恶性竞争事件,最终三一重工宣称要“迁都”北京,并称:“迁址是为了回避恶性竞争。”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中国企业间第一次上演“口水战”。

今年11月13日,这一幕同样出现在一个刚刚从环保风暴中走出来的脆弱行业——铅酸蓄电池行业身上。

当日,一条短信在业内疯传,令资本市场和产业界震动。短信称:“超威电池董事长周明明移民澳大利亚,并累计减持超威7380万股套出现金,在股市融资借贷23.5亿元,面临崩盘的可能性……”超威集团为全球销量第一的动力电池制造商。

超威随即报案,1天后,当地警方宣布破案。造谣者来自天能集团,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另一龙头企业。

除此之外,加多宝和王老吉之间的明争暗斗一直没有停歇。近年来,伊利和蒙牛、360与腾讯、复兴国际和SOHO中国、皇明和日出东方等同行业企业之间屡屡上演同室操戈、恶性竞争。

中国有句老话叫“商场如战场”,这些同业公司的交恶事件,让人们对老话的理解更深刻。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至今,中国企业界公开的企业恶性竞争案例多达百起,集中出现在快速消费品及互联网行业。

竞争,本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天然基因。有关专家指出:企业的竞争有很多层次。

高级的竞争是多赢的竞争,是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比竞争对手更好的服务于顾客,为市场提供“又便宜又好”的体验,从而获得更大市场份额。

次级的竞争,是在同质化的市场中,拼资本、拼利润,以低价策略吸引顾客,用“不赚钱”换取市场份额。前段时间京东商城和苏宁电器所谓的价格战,是个例子。但这种竞争其实是零和游戏,无非是以资本的牺牲换取市场份额的改变,其对行业进步没有实质推动,竞争功效也很短暂。

还有些竞争,使用剽窃、抄袭、绑架、侵占、造谣、中伤等手段,突破了日常行为规范的道德底线,有些更触犯了法律底线。恶性竞争,不择手段打击对手,扰乱了行业的竞争秩序和规则,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公众信任,其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

遗憾的是,近年来众多的商业竞争案例表明,我国一些企业对于商业竞争的认识,却仍停留在“你死我活”的恶性竞争阶段。

与之相比,不少国外企业却能够通过有效的沟通以及相对开放的商业态度,而双双实现效益和市场控制力的最大化。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间的竞争,还有东芝和松下、微软和苹果、麦当劳和肯德基等等。

“明明可以通过有限合作降低竞争成本,提升效益,为什么偏偏要用高成本的敌意对抗,让整个行业陷入发展的困局?”业内人士指出,在行业低迷时理应合力过冬,积极寻求出路。如果一味地恶性竞争,非但对自身发展无益,对整个行业也将带来巨大伤害。

而企业要从根本上规避来自同行的恶性竞争,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差异化发展。“只有在产品和服务上,都真正做到了差异化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其他企业对市场的觊觎和恶性竞争行为”。

有关专家呼吁:通过更优的制度设计,促进商业文明与进步。否则,就会陷入“囚徒困境”,永远没有赢家。具体做法是:一、培育现代的商会文化,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加强行业企业间的自主沟通和协调。二、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规,以此提高恶性竞争的风险成本,并为企业合理维权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途径。三、地方政府需要加强投资环境的改善,避免因地方保护主义或其他因素使用行政力量介入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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