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厦门市委派出调研组检查指导工会重点工作
市总提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送温暖帮扶、深入开展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覆盖面等新目标
本报讯 (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 通讯员云香乐)“党委要继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选好配齐各级工会班子,加强基层工会、特别是街道工会的力量,把工会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等,纳入组织人事工作的整体安排,为工会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日前厦门市委派出调研组,对工会重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据了解,厦门市委历来重视工会工作,2011年8月,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工作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工会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工会组织建设、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今年5月,厦门市委召开工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工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工作。
按照十八大报告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日前厦门市委派出调研组,调研检查全市六个区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支持工会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当前几项工会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海沧区的一个镇街由于工会主席配备力量不强,导致组建工会时被企业拒之门外。在市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的督促中,海沧区积极整改调整,让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为镇街工会工作的开展配齐力量。同时要求拓展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监督的渠道,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形成之前要注意听取和吸收工会的意见,并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
调研组发现,各级党委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有力推动了工会事业的全面发展。面对新的形势,各区在工会工作中不断创新,孕育出了更有特色和成效的方式方法。思明区创新组建起了街、镇、区的行业工会联合会,为职工入会建立了更加灵活的方式;湖里区结合产业转型的实际情况,将大型商贸中心、专业市场等纳入工会创建范围,提高小微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根据十八大精神要求,厦门市总提出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送温暖帮扶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同时,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覆盖面,力争实现参保职工数达到50万人的新目标。
“完善领导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环境。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厦门市委调研组按照十八大报告精神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级工会要按照十八大报告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开创新局面,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詹沧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