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新闻:12月4日下午,广东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一家内衣作坊发生火灾,导致14人死亡,1人重伤。5日,潮南区政府及汕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刘双云是这家内衣作坊的员工,因被老板拖欠3000元工资、并且要扣罚500元工资,心存怨恨而纵火。
观点一
讨薪引发的惨剧令人痛心
乐群
有人说“冲动是魔鬼”,并谴责打工仔的无知和鲁莽。可欠薪在先,打工者当以怎样的方式表达诉求呢?
先看看其他一些跟刘双云有同样遭遇的人是怎么干的——委婉点儿的召开过“讨薪新闻发布会”,给企业送讨薪挂历,直接点儿的则集体静坐、相约堵路、要挟绑架、甚至自残……弱势的打工者极尽所能,不惜一切代价来吸引公众注意力,期待能够有媒体和政府这样的力量介入,哪怕只是为他们振臂一呼,也比仅凭他们羸弱的一己之力在原地痛苦地打转、久久拿不到欠薪更加有效。而这些,恰恰在有关部门已加大力气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明确了“恶意欠薪入刑”的语境下发生,无疑让人心情更加沉重。
又到岁末,当讨薪再次成为敏感词,当打工者一次次为讨薪搭上巨大代价,人们不禁要问,难道要在欠薪与讨薪的轮回里无休止地徘徊下去吗?那些正常的诉诸渠道都怎么了?
讨薪之路走到今天,当然有成绩,通过行政、立法等手段对欠薪者加以约束,提高欠薪风险和成本,有关部门已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然而对于大量在城市中独自打拼、无依无靠的讨薪者而言,依然面临投诉渠道少、举报程序繁琐、受理周期长等问题。
据农民工维权公益律师佟丽华介绍,如今处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至少需要两个月,而全部程序走下来,即农民工从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到法院执行完毕,最快也要4个月零10天,若涉及工伤认定和待遇索赔,拖上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是普遍现象。这些正是当下讨薪进程在操作层面的瓶颈之一。只有打击恶意欠薪与疏通投诉渠道双管齐下,讨薪投诉举报渠道便捷畅通,保证欠薪问题在投诉、受理、处置等各个环节上的高效及时,才能走出当下的讨薪困境。
“我拿生命赌薪金”的悲剧令人心痛。什么时候,欠薪讨薪的堵心事儿能少些?
观点二
欠薪不是纵火的理由
林琳
刘双云说,对无辜死于大火的工友,他心怀内疚。但事到如今,内疚有用吗?不管刘双云到底是怎么想的,不管他自认为纵火的理由有多么充分,他想报复的人没事、而14条无辜的生命逝去是铁一般的事实。
近年来,这种为讨薪杀死老板、报复企业,为其他种种生活上的不如意之事而心生怨气、裹挟众人甚至报复社会的事情,并不鲜见。此前,曾有同样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劫持出租车后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连伤9人,也曾有人因个人工作、生活不顺心,持刀冲进学校砍死砍伤十几名孩子……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被企业欠薪、被老板刁难、受同事排挤、遭坏人欺负,如果每个人排遣郁闷、维护权利的手段都是迁怒他人、报复社会,岂不是要“天下大乱”了?
建设法治国家,多少人一再呼吁并为之努力,但时至今日,仍有一些人停留在“同态复仇”的野蛮阶段——你打坏了我的左手,我就得废了你的右手;你让我走不了路,我就得把你搞残。可就算是“同态复仇”,针对的也该是害了你的人,而上述那些案件中,受牵连甚至没了命的都是些无辜者。不要说什么“一时冲动”、“心情不好”、“没想那么多”,那些无辜的死伤者没招谁没惹谁,你能比他们更冤?
或许有人会说“事出有因”,付出了辛苦劳动,却不能如数拿到钱,当然应该同情。但是,被欠薪与制造事端伤人,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欠钱的是老板,老板不给钱,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找单位所在地的工会组织,找法院起诉。当然,农民工可能不懂这些,这些途径也未必走得通,但总可以求助、咨询一下亲友。这些路,无论哪一条走通了,都不该是今天的结果。
被欠薪者是弱势群体,但哪条法律也没说弱势群体可以为所欲为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势群体犯法同样要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放火比讨薪容易,拳头比文化好使。这样的处事逻辑很危险。以暴制暴的代价,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当然,造成今天这般恶果的绝不是刘双云一人,仍需反思的是:究竟是谁、是怎样的现实在他们走向极端的路上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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