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
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04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郭强)11月30日,北京市召开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区县,将改革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
北京市这次选定西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作为试点区县,共涉及35149名中小学教师。改革后,试点区县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将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职称级别。
据介绍,此次改革打破了1986年以来实施的中小学职称评价体系,对职称系列进行了调整。在职称体系上,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便于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上统筹考虑,协调发展。同时,健全了职称层级,提高了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职称等级的最高规定。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此次改革将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等级最高均设置到正高级,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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