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01日 06版)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中国如此快速地步入汽车社会的门槛,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面临极大考验。
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道路交通伤害已取代自杀成为“伤害死亡”的第一位原因。值得注意的是,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从今年1至10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情况来看,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55人死亡。
之所以将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是因为“122”是我国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大多数人都很熟悉,同时,12月份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进入冬季,道路安全受雨、雪、雾等天气因素影响,交通事故进入相对多发的时段。将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政府希望引起全社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通过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交通理念,传播交通安全常识,旨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关注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进而有效地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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