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年内城乡规划督察员派到县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0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规划不科学或违反规划盲目建设,往往损害公共利益、给经济社会造成巨大损失。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通知,决定从明年起至十二五末,分三批向目前没有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的97个市、县(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监督查处规划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开其联系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督察员督察的重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是否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区域性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建设方面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城乡长远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据悉,山东省17个设区市、31个县级市和60个县中,国家已向11个设区市派驻了城乡规划督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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