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总建立联系职工长效机制
省总机关职能部门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28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顾威)辽宁省总工会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有关工作制度》,其目的是依靠制度约束确保机关干部联系职工服务职工常态化、长效化。
《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联系基层和职工制度、深入基层调研制度、服务职工办实事制度、职工参与工会工作制度、服务职工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对省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建立基层联系点、建立联系职工责任制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如规定省总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至少对口与1个市、1个县(区)、1个乡镇、1个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5名基层工会干部、5个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会,保持经常、密切的联系,坚持定期走访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和思想动态及工会工作的真情实况。市县工会参照省总规定逐级建立基层联系点。要求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要长期坚持至少结交两名一线职工朋友、走访帮扶1户困难职工家庭。工会干部联系职工工作要建立管理档案和工作日志,做到可追溯、可检查、可考核。
《工作制度》对调研工作时间和质量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省总机关职能部门的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市县工会机关干部不少于90天。各级地方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业务部门每年围绕基层工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至少完成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总结一个典型工作经验,撰写一篇理论研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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