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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一

国企职代会应强化三项职权

■梁筠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27日 06版)

审议建议权。对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职代会是“听取”或“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国企职代会的职权中同时增加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权。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有“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会则同时增加“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评议监督权。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摘自《浙江工运》201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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