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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一

【视点】构建高品质的城市交通系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副所长 张国华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25日 02版)

问:交通规划出台的工作流程如何,会否征求民众意见?

答: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是由城市政府委托城市交通规划专业的规划咨询单位,经过交通调查、公众参与和现场调研、现状分析、成果编制、各部门意见征集、专家评审、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城市政府审查、规划公示等流程。按城乡规划法,城市交通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专项,必须征求市民意见。

问:目前部分城市虽控制机动车数量,但公共交通质量和服务很难如意,您怎么看?

答:控制机动车数量是缓解拥堵的临时措施,前提应是首先建立并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服务水平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设计存在缺陷有多方面原因。早年规划设计理念落后,交通运输组织整合不足,部门管理体制分割,在规划设计阶段对换乘考虑严重不足。近年来,这些问题获得极大改善,在枢纽设计时,“无缝”换乘已成为重要原则。

问:交通管理和服务如何更好地精细化?

答:首先要统筹交通设施与用地、各种交通方式、生态景观环境、市政工程、管理设施一体化等,从政策制定、设施建设到服务管理,全面建设精细化、高品质城市交通系统。在管理体系方面,要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一体化,规划、建设(园林)、公安(交警)、交通等各部门相互协调,形成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平台、互动机制。

交通规划方面要更重视可实施性,重视城市自身特色问题,有针对性解决城市不同层面、不同分区、不同人群和目的的交通特征要求。交通设施设计上,必须考虑各种交通流对速度和安全的要求;包括枢纽和道路的交通流线设计、交通信号配时、标志标线和指路系统设置等。(本报记者苏墨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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