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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国务院安委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要求

高危企业安管人员须具中专以上学历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24日 02版)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王冬梅)为解决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投入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执法偏轻偏软等问题,国务院安委会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指出,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决定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

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两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要组织签订师徒协议,建立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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