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职校生不得在娱乐场所实习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23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 于忠宁)教育部近日公布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不得安排非相关专业的学生到酒吧、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
规定特别指出,不得安排中职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规定要求学校不得安排中职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健康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中职学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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