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维权帮扶为职工排忧解难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维权帮扶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取得新成绩。十年来,各级工会组织始终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列为工作重点,一方面积极推动国家制定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另一方面通过工会兴办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和再就业基地,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努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群实现就业再就业。特别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先后组织开展了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服务工程、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活动,努力解决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十年来,各级工会共对2676万人(次)进行了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先后帮助1094万人(次)成功实现了就业。
二、努力推动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取得新进展。十年来,全总和各地工会以提高普通劳动者,特别是一线职工收入水平,促进劳动者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多次开展职工收入分配调查,积极参与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企业工资条例》等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制定,着力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秩序,同时大力推动各省市适时调整和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经多方努力,全国城镇企业(不包括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002年的12422元增长至2011年的42452元,年均增长14.6%,私营单位职工的工资十年来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自2004年起,工会每年还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迄今共帮助职工、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50多亿元。
三、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职工各项社会保障权益落实取得新成效。十年来,全总和各地工会先后参与了《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起草、制定和修改,努力把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体现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同时,各级工会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工会的积极推动下,十年来,职工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人数和参保率都有较大增幅的提高,中央还先后出台政策,将600多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312万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家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并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和“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纳入了养老保险,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国企改制的顺利推进。各地工会还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等活动,为职工增加了新的安全保障线。
四、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迈上新台阶。2002年以来,各级工会积极创新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工作载体、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努力推动帮扶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目前,全国已建立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3444个,基层工会帮扶站点3万多个,同时建立了数千家与之配套的职工爱心医院、药店、学校和超市等,基本形成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帮扶网络;帮扶领域不断扩展,呈现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了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家政服务工程、农民工平安返乡等一系列帮扶品牌。
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各级工会共筹集送温暖资金304亿元,两节期间共走访困难企业132万家(次),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家庭6315万户(次);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共筹集帮扶资金176亿元,日常帮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5900万人次;筹集助学款62亿元,共帮助506万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走进了校园;近5年协调解决跨地区维权案件62998件,涉及农民工31万人;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5年来,共帮助1亿多人次的农民工平安返乡,并争取返乡补贴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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