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降下身价 盗版方可根除

法明 图
据报道,《著作权法》正在修改中,未来销售盗版光盘处罚门槛将大幅降低,过去销售600张盗版光盘才判刑,而著作权法修改后,销售一张两张也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保护著作人利益,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无疑要从打击盗版开始,而修改著作权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自然是题中之义。此次修改著作权法,强化法律惩罚的措施,显示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表明了遏制盗版泛滥的决心,值得肯定。但是销售一两张盗版光盘就有可能会被判刑,却显得有些极端,且不说这种做法是否真的会一“抓”永逸,一着见灵。
买盗版,人们都知道这样做不对,但许多人还是抑制不了它的低价诱惑,远远达不到“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在治理盗版方面频频出击,盗版依然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今天抓住几个,明天又冒出一群。笔者认为,只要有高额的利润和市场需求,盗版就会像韭菜一样,一茬接一茬地冒出来。
近年来,许多影视明星再三呼吁关注盗版问题,还吁请粉丝们支持正版,但实际情况却是不少粉丝也在买自己偶像们的盗版光盘。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局面?追星的、玩游戏的大多是青年人,他们的收入有限,消费支出却很大。正版光盘一般几十元一盘,游戏碟或软件更是动辄上百元、上千元,如何消费得起?而盗版盘少则几元,多则十几元钱,这中间价格差距巨大,许多年轻消费者是忍受着对明星的内心愧疚,作出选择盗版光盘的艰难决定的。支持归支持,消费归消费,这也是人人高喊打击盗版,而盗版作品包括光盘、图书、网络仍堂而皇之频频出现的真正原因。你可以说观众读者贪爱小便宜,也可以批评民众不尊重法律,但是在相关方面推广法治、商家高唱推行文化发展口号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据说,在欧美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特别是文化领域,影视文化类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欣赏他们作品的粉丝们的收入差距,没有我们这里那么大。
让利于民,才是实现市场双赢的最好途径。比如,微软、Adobe等软件巨头,他们都曾祭出降价策略,也得到了销售量大幅增长的回报。当然,这也是让文化得以最广泛传播的有效办法之一。
市场决定生产,当大家都买得起正版,谁还会去买盗版?反过来讲,只要市场还在,高额的利润还在,想靠重典治乱,恐怕也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实际效果不佳。
治理盗版,不能止于重典治乱,应从多方面共同着手。除了降低正版价格也要继续打击制售窝点,深挖地下生产线,严防走私,扩大社会宣传面,增强民众防盗版意识。否则,出售一两张盗版碟就判刑,看似轰轰烈烈,实则难以伤到盗版的筋骨,杜绝不了盗版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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