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20日公示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17日 01版)
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郑莉 张锐)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54名候选人事迹将于本月20日公示,意味着此次评选活动进入公示投票阶段,从中将产生10位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根据评选安排,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和照片将在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上进行公示。社会各界可通过报纸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推选,每票最多推选10人。报纸投票期截止到11月30日,网络投票期为11月20日零时至12月5日24时。如公众对所公示的候选人参评资格有异议,可拨打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举报投诉,投诉电话详见工人日报本月20日刊登的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公示须知。
与往届相同,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分为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公示与投票、评议审定、表彰宣传等阶段。目前,组织推选工作和确定候选人工作都已结束,待公示投票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还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再次投票,进而根据报纸投票、网络投票、评委会投票的相应权重综合计算各候选人得分,最终按分数排名产生“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特别要指出的是,由于报纸投票时选票复印无效,全总法律部有关负责人提醒大家:凡是组织职工集体投票的单位,最晚应在19日下午16时前通过工人日报出版管理处预订20日报纸,联系电话为010-84151123或010-8412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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