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激烈矛盾曾发生在合肥天柱园小区:一边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房子漏水没人修,路灯坏了没人管,遭遇盗窃自认倒霉;一边却是物业费不断上涨,甚至物业公司还将业主的公共用房出卖牟利;当业主们对“劣质”的服务忍无可忍后,开始尝试“自己管自己”的模式
被逼出来的“自治”

新开辟的停车场,缓解了业主的停车难

崭新的邮箱是新的业委会带来的诸多改变之一 朱琛琛 摄
尽管这几天公司的事情很多,方俊峰仍决定抽出时间去社居委、市容局等部门跑一跑。为了小区的事来回跑了多少回,方俊峰已经不记得,花了多少交通费,他也不在意,事实上,作为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他已经为了小区“损私肥公”很多次了。当前,他最在意的是,有关部门能否同意在小区门前人行道上划出一块临时停车位。
作为小区144户居民投票选出来的业委会主任,方俊峰觉得他有必要对这144户小区居民负责。最近一段时间,小区居民反映最激烈的问题便是没地方停车。在此之前,方俊峰已经为了解决停车问题而把小区里每一块能够利用的地方都用足了,但是,这次他还是决定要开动脑筋想一想办法。
“此事事关小区居民的合理需求能否得到满足,事关我能否继续取得到他们的信任。”方俊峰如此解释他这样做的动因。
从2008年召开业主大会“赶走”物业公司进行小区自治以来,尽管也遭遇过很多困难,甚至在极端时候有撒手不管的想法,不过方俊峰与其他业委会成员的共识是,自治带来的好处要远远多于困难,因此他们要“坚持下去,不能把这个好不容易启动的自治给轻易地毁了。”
逼出来的自治
2008年8月13日,合肥市蜀山区天柱园小区居民郑重填下选票,选举小区业委会成员。小区144户居民中有130户居民参加了当天的投票选举。这是小区成立7年来,居民首次通过投票,直接选举自己信任的小区管理者。
“当时,这片广场上挤满了人,有十几位业主报名参选,占到总户数十分之一。”回忆那天的情景,方俊峰心潮澎湃。也就是在那天的选举中,方俊峰被小区居民选为业委会成员。现在,方俊峰已经是小区的第二任业委会主任。
天柱园小区是合肥市较早的商品房小区之一,2001年建成并交付使用,小区共有4栋居民楼,144户居民。
从入住开始,小区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就一直矛盾不断。有居民反映自己的房子漏水而得不到修理,有居民反映楼道里的电灯坏了再没亮过,小区住户经常遭遇盗窃……于是,20%左右的住户开始不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质量下降的同时,物业费却不断上涨。“费用涨了,物业管理却一直跟不上。”小区居民的不满不断持续升级。2008年,物业公司擅自出卖小区配套用房,小区居民的不满彻底爆发了。
“当业主们试图通过业委会向物业公司讨回公道时才发现,业委会成员中竟还有人不是小区业主。”方俊峰也是直到那时才了解到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各种荒唐事。
不满情绪的爆发也激发了业主们夺回小区治理权的决心。其时正值小区业委会换届,居民代表来到小区所在的汉嘉社区和西园街道反映情况。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帮助下,天柱园小区得以在房管局和街道社区顺利备案。2008年8月13日,在街道和社区的监督下,天柱园小区举行业主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第三届业委会成员并且通过了《天柱园小区管理规约》。
“那天,小区居民有了一种组织的归属感,各自放下手中事聚集到小区广场,郑重填下选票。”方俊峰回忆。据后来统计,小区144户居民当天来了130户,候选者中票数最高的张舒霞得到128票,第二名获得122票……一届真正由小区业主直选的业委会在天柱园小区正式诞生。
大小事由主自己定
天柱园小区业委会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举行民主投票,用票决的方式解聘了前期物业公司,实行完全的业主自治管理。
不仅如此,此后4年,小区大事小事都须经过民主投票商讨、确定解决之策。
2008年底,小区车位紧张,一些车辆乱停放甚至堵住消防通道引发安全隐患。业委会不得已向区、市园林局提出征用部分小区绿化用地修建停车位的申请。市园林局给出的回复是,这必须征得小区90%以上居民的同意。
征用小区绿地修建停车位,无车业主会同意吗?业委会拟出一套方案:停车位暂以4000元/个出售,购买者拥有15年使用权,业委会将在物业资金宽裕后每年返还100元,共返还20年;从收取的停车费中拿出一部分对无车业主进行补偿,每户每年约100元。
因为兼顾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这个方案得到小区九成居民的支持。施工中,有个别居民阻挠,业委会拿出投票结果,少数只能服从多数。“民主管理不仅尊重民意,也让我们有了尚方宝剑。”方俊峰告诉记者,小区各项事务“用票数说话”,避免了以往因意见不同引起的争吵、扯皮等现象。
天柱园小区现在共有45个规整有序的停车位,小区统一更换了新的报箱和奶箱,一楼的外立面粉刷一新,新添了8个摄像头和一套监控装置,更换楼宇对讲系统……业主们尝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甜头,对小区自治也越来越积极。
将物业费降到最低
在天柱园小区,业主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业委会将物业费的收取、聘用人员工资、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建设费用等所有收支定期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居民还可以随时去业委会办公室查询物业收支情况。
此外,业委会有个内部规定,所有成员都不允许拿一分钱的补贴,所有的工作都必须是义务性的。
“公开物业资金使用情况是小区自治能否走下去的前提,谁不关心自己的钱是怎么用出去的?”据方俊峰私下了解,刚开始,的确有少数业主不放心资金使用情况“打算过来查查账”,不过在看到公布的账目里连一次请客吃饭都没有之后,也就打消了顾虑。
直到现在,小区的账目就在物业办公室里摆着,可是从来没有业主过来查看一下。其实,小区居民很清楚,他们所交的物业费要远远低于合肥市绝大多数小区的平均物业费标准。从2008年实行自治以来,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是0.38元/平方米/月,而合肥市大多数小区每个月每平方的物业收费都已经高于1元。
不仅如此,业委会成员通过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小区争取或者节省了数额巨大的费用。
首任业委会主任张舒霞是一名律师。在2008年争夺小区配套房屋产权的官司中,她的法律知识为诉讼的获胜增添了砝码。当年,为了讨回被前期物业非法售卖的4间房屋,张舒霞和业委会成员去档案馆找出小区图纸,证明4间房屋是公共用房,属于国有资产不应变动。在与开发商艰苦地打了三个月官司后,小区最终大获全胜,不仅拿回了房屋产权还获赔5万多元的房租补贴。
方俊峰还充分利用自己经营企业得来的管理经验,减少聘用一名保安,同时提高保安待遇。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小区门卫如果聘三人三班倒,每人每年工资1万元。如果用三万元聘两名门卫,每人虽然每天多干4小时,但一年下来能多5000元收入。这相当于多了半年的收入,他们积极性高了也不容易跳槽,他们对小区越熟悉保安效果就越好。”
四年来,天柱园小区居民自治不仅没有亏空,账户还积累了近10万元结余。
沿着自治的路走下去
“小区居民自治感觉就是自己掏腰包装扮自己的家,所以每一笔资金都想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张舒霞告诉记者,业委会直接管理物业避免了中间利益环节,关系单纯,业委会成员也是业主,和其他业主诉求一致、利益一致,“为公共服务就是为我服务,为大家省钱就是为我省钱”。去年小区进行绿化补植,业委会成员为了给小区节约资金,自己开车批发树苗;为了抢抓种树时机,业委会成员和种植工、部分居民一起冒着大雨植树。搭油费、耗时间,大家却说“建设小区需要奉献精神和实干精神,既然大家选了我们,我们就一定要把事情干好”。
在业委会的带动下,居民融入小区管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每年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达到100%。
尽管成绩斐然,但因自身工作越来越忙,方俊峰对小区的事务开始感觉力不从心。“我发现小区里一些年轻人很有热心,我希望他们能接班,将小区自治继续下去。”
在小区所在的汉嘉社区社居委看来,天柱园小区的居民自治无疑是成功的。社区正打算将天柱园小区的自治经验推广到社区范围内其它规模相当的小区中。不过,由于一时未能找到一批热爱社区工作又有管理能力的居民来竞选业委会成员,这样的推广进展缓慢。
记者手记:
天柱园模式为何难以复制?
本报记者 陈华
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在当下已然是普遍现象。带着业主自治、自主选择物业公司的美好愿望,合肥市天柱园小区不仅按法定程序召开了业主大会、成功选出业委会成员,而且解聘了之前的物业公司,开辟了一条受到地方政府肯定的小区自治道路。
天柱园小区所在街道和社区乐见这样一个和谐稳定的“种子”,并希望这颗“种子”也能在别的地方生根发芽。不过,这样的理想未能立刻照进现实。
今年9月,小区所在的西园街道在对另一个与天柱园小区规模相当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时,适时地推动小区成立业委会。虽然街道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发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业主意愿调查表》,调研得出了74.59%的业主有愿望要求成立业委会的结论,但实际成立小区业委会的过程更多地表现为“自上而下”而非“自下而上”。西园街道甚至为没能找到一名合适的“班长”来领导这次选举而感到头疼。
与此相应的一个结果是,即便小区成立了合法的业委会,小区管理的一些顽疾仍然难以根除,因为小区很多业主对业委会仍然半信半疑,真正像天柱园这样既有自治的“面子”又有自治的“里子”的小区少之又少。
为何天柱园小区自治模式被实践证明“既成功却又难以复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天柱园小区能够实现民主色彩极其鲜明的自治有其独特的内因和外因。
天柱园小区是合肥市最早开发的商业小区之一,小区仅有100余户居民,大多业主在小区居住已超过10年时间,相互之间比较熟识,便于各种意见的表达和交流。
而且,业主们作为最早一批商品房购买者,在十多年前就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商品意识,对自身权利的维护意识也比较强烈。
尽管如此,在2008年之前,小区里的很多业主并没有借助业主代表大会或者业委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对物业管理的不满大多停留在个别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口头交涉中,而这些交涉最后往往不了了之。
真正激起他们“罢免”老业委选出新业委会维权的原因,是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出售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这件事彻底粉碎了业主们寄望物业公司“变好”的愿望。
在这样的背景下,小区业主迅速组织起来,他们完全遵照法律程序,重新选举了新的业委会。由于新的业委会按照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做事,因此也迅速得到业主的信任。
一位深谙物业管理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博弈过程中,业主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有一个真正代表大多数业主利益且能取得他们信任的业委会。
不过,这样的业委会在现实中并不多见。时下,一些小区要么成立了“只有面子没有里子”的业委会,要么压根就没成立业委会。很多小区仍然在“不等到迫不得已不知道维权,不等到维权时不知道组建真正的业委会”的怪圈里打转。
五年前,合肥的世纪阳光花园小区曾发生过787户业主联名“炒”业委会的事件。今年2月,合肥另一个小区的居民直到看见张贴在小区门口的告示才知道自家小区已经成立了业委会。这些与小区大多数居民有着矛盾或者大多数居民都不知情的业委会到底是谁的利益代表?
没有“里子”的业委会虽然表面光鲜,但并不能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不过,业主想成立“表里如一”的业委会也并非易事。
同样是在五年前,合肥市的一起由小区成立业委会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曾经在全市闹得沸沸扬扬。时至今日,围绕这起诉讼的争议仍然没有完全消停。
当年,安徽国际商务中心小区业主成立的业委会在房产局的备案被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法院审理认为,小区业委会在筹备产生中,筹备组既没有社居委代表参加及担任组长,也没有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在选举产生的7个委员中,有5个未按规定公示,这些都违反了《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
业主代表则解释称,筹备组成员之所以完全由业主构成,主要是因为他们在筹备业主大会时受到了开发商代表的恶意阻挠,绕开开发商代表和社居委代表是为了让业主大会得以顺利召开的权宜之计。一些法律界人士对他们经由这种方式产生的业委会公正性表示支持。
围绕这起诉讼的争议已经走过五年时间,合肥市仍然不时曝出有小区业委会“难产”的新闻。
鉴于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仍然存有诸多非正常的现象,像天柱园小区业委会这样的成功案例便显得弥足珍贵。有业内人士这样总结:天柱园小区能够有今天这样和谐自治的局面是由于业主有强烈的维权欲望和维权共识,依照法律程序合理维权,维权过程没有遭遇难以逾越的阻力,维权得到了包括政府大力支持在内的各界认可等所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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