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2年11月08日 星期一

【深度观察】地方住房公积金政策微调能否刺激刚需?

在限购仍为调控“红线”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政策成为地方政府密集调整的主要方向

本报记者 杜鑫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08日 07版)

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新政11月1日正式实施,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可用来偿还商贷、支付物业费等。

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副处长唐广告诉记者,此举是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住房保障和住房合理消费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着力解决“夹心层”的购房问题。

据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自2011年9月以来,武汉、沈阳、广州、杭州等近30个城市微调了住房公积金政策。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絮认为,在楼市调控背景下,各地商品住宅成交量萎缩,而今年以来,在限购仍为调控“红线”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政策成为地方政府密集调整的主要方向。这对刚需购房者影响明显,大幅降低了刚需的购房成本,会释放一部分年轻群体的购房需求。

也有专家对此表示了担心,认为一些地方政府放松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非是想刺激房市需求,从而改善地方政府的财政。如果地方政府一味为了财政,不为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去想问题,那非常糟糕。甚至可能出现有人借机套用公积金的情况,影响到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城市,主要方式基本都是提高贷款额度和降低首付比例等。比如今年5月,沈阳规定,首套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成下调至2成。深圳日前规定,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但近期政策调整的方式逐渐多样化,与之前的仅提高贷款额度相比,放松的空间更大,购房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方面更加灵活。

日前,武汉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异地购房可提取本地公积金还贷。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本市市民在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互贷。此外,广东省内公积金互贷的城市增加到了9个。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公积金异地互贷的主要作用还是为了刺激本区域内自住刚需入市购房,而当前市场处于“不快不慢”的阶段,这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刺激市场成交量的稳定和回升。

不过,有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来看,基本都是省内互贷,全国大范围内的公积金互贷短期内难以形成。一方面,如果公积金互贷的两个城市个人收入水平和房价水平相差悬殊,就会造成资金的流失和不合理利用。另一方面,跨地域的公积金互贷,应当需要完善的制度,尤其是要加强审核,应避免因为制度上的漏洞出现骗贷的行为,能够真正做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城市相对具有优势。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