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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1月02日 星期一

部分商场没做好准备,有些企业给出限制条件

北京家具以旧换新首日不太给力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02日 04版)

本报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杜鑫)北京市商务委日前宣布,从今天起试行家具以旧换新政策,为期一个月。记者今天走访居然之家、蓝景丽家等试点家具销售商场发现,部分商场还没有完全做好准备,商场中的部分企业暂不参加活动,参加活动的企业也有一些限制条件。

记者来到居然之家北四环店,没有看到家具以旧换新的告示牌。“我们之前规定的是补贴5%,现在商务委规定补贴10%,因此很多细节还需要跟商务委沟通对接,估计还得等3到4天才能开始这个活动。”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下发的《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期间,个人消费者在试点的家具销售企业购买柜体、沙发、床具、桌椅等4类可移动家具并交送旧家具的,可以享受新家具实际销售价格10%的补贴,单件家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记者在蓝景丽家大钟寺店看到,虽然门口有“家具以旧换新试点月”的红色横幅,室内也有关于活动的宣传牌,但并不是商场内所有企业都参加这个活动。“我这张单子上的企业都是参加活动的。”蓝景丽家大钟寺店的工作人员给记者展示了参加活动的企业名单。

记者按照名单来到爱依瑞斯品牌的销售点询问沙发以旧换新的具体情况。“如果你家有旧沙发,就可以在我们店买新沙发,参加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不过材质最好一样,你家要是木制沙发,就不能换我们这里的布艺沙发。”

为什么部分企业暂不参加该活动呢?一家参加活动的企业告诉记者,“10%的补贴中,政府和商场各补贴5%,而商场跟我们协商的是,他们补贴3%,我们补贴2%,有的企业可能不愿意付这个钱。”

蓝景丽家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参加活动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商场没有强制家具企业必须得参加活动。

记者致电北京市商务委设立的以旧换新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是试点,所以对试点商场内的家具企业是否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是,参加活动的企业必须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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