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在职官员应作出公开承诺
《工人日报》(2012年10月28日 02版)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管学院教授 郭巍青
问:您怎么看待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答: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必要性及价值意义已经说得太多,而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实际进步却较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反腐败、政府公信力建设这个领域中,政府的政策工具箱还不够大,种类还不够多。其中很多工具早已落后、老化,不适应时代和现实的需求。现在的任务是尽快建立完善政府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问:当前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备受关注的原因何在?
答:因为它将有利于实现三个目标。第一个是方便公众监督和政府自身监督,最大限度清除腐败现象。第二是改善官民关系,在公众中建立对于清廉政府的信心与信任。第三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并获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连官员收入与财产都搞不清楚的话,不可能有科学的激励机制,更不可能得到公众的支持。
问:可从哪些方面推动这个制度的建设?
答:我设想可以从两方面来推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建设。一方面是常规的立法过程和制度建设过程,它需要5年就5年,它需要10年就10年。在这里,公众最担心的首要问题还不是时间长短,而是不守承诺。不怕慢,就怕断。从原则上说,纠正的方法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出公开承诺,提供路线图,并且按照路线图逐年公开检讨进程,接受公众监督。
另一方面是在职官员做出公开承诺,支持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建设。不是10年后等待所谓条件成熟,而是现在就公开承诺。承诺自己仅在合法范围内获得收入,不贪污,不受贿,不将家人财产转移国外。同时承诺,接受公众对其个人财产方面的质疑,并愿意对质疑做出公开回应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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