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年底
《工人日报》(2012年10月20日 02版)
本报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王冬梅)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年底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往往赶产量、追指标,建设施工企业常常赶工期、抢进度,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特别是一些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国务院安委会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决定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2012年底,并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
通知要求,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和开展“回头看”工作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梳理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跟踪督办。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前期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二是“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三是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四是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取得更大实效。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该补课的补课,该严厉打击整治的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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