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工作目标 选树示范典型 加强舆论宣传
山东创建厂务公开示范单位“重实效”
《工人日报》(2012年10月16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尹向群)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总工会了解到,该省企事业单位在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中,细化活动内容,明确工作目标,选树示范典型,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各地各单位把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制度保障。济南市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及时进行检查,通报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泰安、日照两市明确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措施,细化了活动内容和标准,规范了活动的程序步骤,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展开。
加强调查研究,选树示范典型。各地各单位通过开展调查研究,选树了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治理结构、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典型作为示范单位,并注重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指导和培养工作,及时帮助示范单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德州市通过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现场观摩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单位的创新经验和成功做法。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对企事业单位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东营市各县区、单位开设专栏和专题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拓展创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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