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若有财产公开,还会有21套房产的不明不白吗
10月9日,有网友微博晒出,56岁的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1处房产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经记者查证,这份“查询证明”属实。据粗略估算,被曝光的21处房产总价起码达4000万元(除两处厂房),包括别墅、住宅、商铺、厂房、车位。(见10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分管廉政的政委居然有21套房产,匪夷所思。一些网民却认为实属正常。一名媒体记者在其微博上表示,“早些年番禺楼房便宜,洛溪新城房才900多元一平方米;早些年番禺公安、城管待遇极好。早些年许多番禺区人都有买房买铺”,“本地人都是靠征地、炒楼炒地致富,早些年有点投资意识的都很富有。”
看来,或许这位被千夫所指的政委是有些冤枉的。21套房产有可能是他在早些年“智慧倒腾”所得。也许这些房产是灰色的,却不一定是贪腐来的黑色财产。但说一千道一万,毕竟还是“早些年”的事儿,这位政委恐怕很难说清了。
唏嘘之余,不妨换个角度想,倘若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早已实施,对这位政委来说或许是件幸事。如若那样,官员财产定期在网上晒晒,以往财产以及新增财产明细及来源,都要经受公众严格挑剔的考验,一旦通过检验,无异于被盖上了合格字样的戳儿。那时,即使有21套房产,只要来路正当,就不用藏着掖着,更不至于顶着臭名地四处奔走、自证清白。
退一步讲,即便这位政委的财产有黑色财产,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对其也可能是另一种“保护”。因为在该制度下,公众的不断挑剔,无疑震慑着官员的贪胆。或者,官员在贪腐之初就被发现,对防微杜渐也有积极意义。
如今,网络反腐的草根力量已然初具规模。然而,碎片化、随机性的网络反腐往往局限于事后的个案。相对于网络反腐的事后发现整治,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则是制度化的事前防范。如果这位政委的财产都是黑色财产,他的21套房产是经漫长时间累积而得,那么,要是早有公开申报,他会走到今天这一步、获得如此多房产吗?
如今,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公布称,有关部门正在核查此事。我们希望纪委能公正处理,给公众一个交待。同时,我们更盼望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能够尽早实施,它有利于反腐,对一些官员也是自证清白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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