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您提个醒儿】广东中山前三季酒驾者85%为外来工
《工人日报》(2012年10月11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何东霞)记者日前从广东中山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前三季中山共有612人因醉酒驾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警部门在对醉驾案件分析后,发现77%为摩托车驾驶人,85%为外来务工人员,80%在夜间时段发生。而在调查酒后驾车人员的相关情况时,发现多数人为从事建筑、零散工等无固定职业的外来工。
据悉,饮酒尤其是醉酒容易致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大大降低,视觉能力变差,身心易疲劳,注意力降低,从而导致驾车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自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以来,市交警部门通过加大整治力度,开展各类形式的宣传活动,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及其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但在交通事故处理及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民警发现仍有一些驾驶人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并因此酿成车祸。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外来工,喝一杯啤酒后驾车就可能达到“饮酒后驾车”标准,亲友相聚,难免把酒言欢,但务必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准则,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给自己、亲人或他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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