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11部门试用国产电动汽车
《工人日报》(2012年10月10日 08版)
新华社电(记者崔静)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日前在北京共同启动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工作。中央国家机关11个部门首批试用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公务用车。
这11个部门分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资委、中国工程院和国管局。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公务用车的试用期限为1年,由比亚迪汽车公司和安徽江淮汽车公司提供。
国管局副局长尚晓汀指出,此次试点示范工作不仅是中央国家机关积极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落实中央节能减排战略、倡导绿色能源的重要举措,也为展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优秀成果搭建了重要平台,必将为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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