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对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
《工人日报》(2012年10月10日 07版)
据新华社电(记者胡浩)记者10月8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国拟对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目前,相关通知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境外制药厂商及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载明的生产厂或包装厂均应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取得密钥,指定代理机构可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入网。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的规定时限以其标示生产日期为准,但最终进口时限不得晚于2014年4月30日。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编码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给药品唯一的电子监管码。药品电子监管码是20位的一维条形码,包含了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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