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三级帮扶网络体系
青海:“零距离”帮扶困难职工
本报讯 (特约记者邢生祥)青海省总工会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将生活救助、助学帮扶、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和农民工维权等直接面向职工的项目都统一到帮扶中心,为职工提供一站式快捷便利的社会协作帮扶模式,做到困难帮扶与职工“零距离”。截至目前,青海已建立1个省级、9个州(地、市)级、45个县区级、18个省级产业(直属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575个社区、乡镇(街道)和企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形成了以省级为龙头,以州、地、市级为骨干,以县级为基础,以产业、直属工会帮扶中心和社区、乡镇(街道)、企业帮扶站点为补充的困难职工帮扶网络体系。
针对地域和职工队伍结构特点,青海省总进一步拓展帮扶范围,大力加强县级帮扶中心建设,把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范围。2011年,各级工会联合政府多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欠薪8263.05万元,清欠率达97.6%。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提供“零距离、一对一”的服务,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搭桥铺路。已在8个地区45个县及产业工人集中的行业建立工会就业培训基地54个,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育、递进式就业,共举办各类农民工技能培训班2055期,培训农民工66909人,37469人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就业技能证书,帮助53520名农民工实现就业。
在县、市工会普遍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服务,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目前已建立5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西宁市总、格尔木市总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和青海省首批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仅西宁市总法律援助中心就为职工及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764起,涉及职工1661人次,参与劳动仲裁130余起;实施法律援助38起,协助有关部门为3200人次农民工清欠工资2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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